很久以前想过要写一本书。
艺人写书给我的感觉是,在演艺圈里,除了唱唱歌主主持演演戏,有一件事让你更能表达你自己,就是写些字,拍写照,然后结集成书。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你在演艺圈玩到没什么好玩了,就写书。我是比较属于前者,而在发现一切那么不容易之后,我也把这个想法搁了好久。光是想主题,就已经够头痛的了。
写一本关于演艺圈的书:很多人第一个想法就是,你怎么入行?入行之后发生有趣的事?用什么方法上位?最好就是能揭露一些大家都很想知道可是基于某种原因必须三缄其口的内幕大揭密。可是,我的入行经验就是一般的老掉牙故事,而如果知道上位的方法现在就不会还在岸边浮浮沉沉,我也没有当天文台的天份去知道什么内幕。
所以这个选择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
写一本小说:我是戏精。电影电视剧是每一天的精神粮食。客厅一盒盒的纸巾一包包薯片陪我赞叹编剧先生伟大的脑力和无限的创意撞击出来的惊天地泣鬼神剧情。让我每一次看完一部作品一定赞叹:活着真好!不过,由于本人从小是非常典型的每年考第一,政府考试都是A字行头的只会死背创意零蛋的优秀生,所以这个念头我也打消了。
写一本散文集:散文是我工作空档最爱看的。因为短短一篇,没有密密麻麻的文字交叠,而且字里行间的讯息也因为简短而容易消化。可是我却觉得散文是那么多种文体中,写起来最复杂,最考功夫的。在短短的文字,要带出让人感同身受的意境,真的不是像小说一样说完一个故事就收工那么简单。
出一本图文集:图文集是那么多种选择中,我觉得最浪漫的。图片画面的表达配合文字的堆砌其实最天衣无缝。我每次看几米的作品都会怪上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当然,这个选择也因为我没有比几米会画,也没有很高超的摄影技术,所以…也作罢。
写书真的不简单,所以到了今天,你看不到我的书,只看到这篇文章,就是因为这样。
(载自7月份《女友》杂志)
*各位,屠妖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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